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激勵與懲罰
管理最有效的手段有兩種,一種是激勵,另種是懲罰,照理說主管應該針對部屬不同的表現,審慎使用激勵與懲罰,但是,有很多主管就專門使用激勵,有些主管卻專門只使用懲罰,而主管到底是要激勵或懲罰,選擇錯誤可能會影響部門員工的士氣與管理。
在制式的績效面談管理訓練課程,一定會將幾種特殊主管類型的表現在課堂上說明,其中有兩類型是極為激端的主管,第一類是屬嚴苛型主管,也就是幾乎不曾也吝於對部屬鼓勵,我自己在年輕時剛擔任主管時,我的最高級主管就屬於這類型的主管,對於部屬常常「動則得咎」很喜歡狠狠的修理人,不管怎麼做就是難逃被他將公文從辦公室給扔出來,或者會叫部屬站在他辦公室外罰站,常常看到他辦公室外站了一排的主管,有一天,我位同事實在忍耐不下去,當面就質問「為何自己怎麼做都得不到他的肯定?」,結果這位高階主管回答的很妙「你被我少罵了就是肯定了啊!」。
第二類主管是屬鬆散型主管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「只想做好人,而不想做壞人的主管」,所以,從來也不會針對部屬錯誤或必須改正之處,提出建議或是指正,甚至部屬犯了很嚴重的錯誤,也不會、不想、不願懲罰,我自己也曾經遇過這樣的主管,大家背後都說「這位主管的優點是他是好人,但是他的缺點是他是濫好人」,因為好壞不分,因此部門與團隊都沒有士氣,大家都會想,反正我這麼努力做跟混著不做的人,結果都是相同的,那我幹麻要努力去做呢?
激勵與懲罰對主管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工具,我自己20年的管理經驗告訴我,適時且適當的對部屬激勵與懲罰,都可以提振團隊的士氣,讓整體戰力可以發揮到極致,只是,要在何時與做什麼激勵與懲罰,其實對身為管理者而言是非常的困難;我自己也曾經面臨過類似的考驗與壓力,但是,後來發現「不管做了什麼激勵與懲罰,都比什麼都不做來的好!」,這麼多年的管理職經驗,我曾經用過嚴厲的懲法「開除員工」,也曾經用過最強的鼓勵「破格晉升」,雖然這中間都經過難熬的「天人交戰」,但是,最終我的理性還是戰勝了我的感性。
主管本來就有權利與義務要對自己所屬的部屬,在其表現好與壞時,做出適當的激勵與懲罰,很多管理書籍都論述激勵其實效果會高於懲罰,不過,在某種程度我並不完全認同這樣的看法,畢竟組織成員的成熟度在不同階段,或是不同的組織,像科技業與製造業,或是專業領域不同,像研發部門與生產部門,或是管理幅度之寬窄,像管理3位員工跟管理100位員工,都會要針對激勵與懲罰,有不同範圍的修正與運用,但是,一個重要的原則,只要員工表好與壞,主管都必須針對其行為實施激勵與懲罰,只不過方式可以稍加修正。
所以,要讓自己成為一位好主管,不是只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下讓部屬服氣,能夠善用激勵與懲罰,可能更能得到部屬的愛載,團隊的績效與能力也才可以更加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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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terprima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