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場工作者成功的三創-「創新、創意、創造」
職場工作越久的人,最有價值之處除了多年歷練的經驗之外,能讓後面年輕人永遠無法超越的主要因素,就是-「創新、創意、創造」這三創,在既有的經驗為基礎下去發揮這三創,讓自己的價值發揮至最高的境界。
昨天e-HR Club邀請到資深會員,也是最近天下雜誌出版社的熱門暢銷書「大陸工作一卡通」作者林娟小姐來演講,席中她提到目前在大陸工作的最大優勢是要保有三創,也就是「創新、創意、創造」,而這三創是要讓自己既有的工作經驗中,再加入不同的「元素」,以提高自己在職場上的競爭優勢,林娟跟我是在HR領域的多年老友,對她的這一番見解與看法,我不只非常認同,個人也深深的認為,其實不管在哪裡工作,在這個時代的職場工作者,這三創是自己能否長期在工作領域上存活下去的關鍵要素。
記得在人資所唸書時,曾經看過IBM總裁沃森講過一段話:「你可以接受我的工廠,燒掉我的廠房,然而只要留下我的人,我就可以重建IBM」,因為人的最大價值就是可以不斷的「創新、創意、創造」,重新把失去的一切給建立回來,這也是我們在談到人力資源的價值時都會提到的,以前我跟過一位優秀的老闆,每次做任何計畫時,他都會不吝把所有資料與資訊全部給我,有次我很浩氣的問他說「你把東西都給我了,難道你不怕我把你給幹掉?」,當時他回答我說「厲害的人是把東西都給別人了,可是對方卻永遠也無法超越他」,然後他笑笑的用手比了自己的腦袋說「最大差異就在這裡」,他給我的影響非常的大,多年來我從事人資工作,不管對朋友或部屬都很樂於分享與給予,我之所以願意不斷分享,就是我學會了,把成果給了別人,但是只要我一直具備「創新、創意、創造」的腦袋與做事情的心態,這是別人永遠都無法奪走我的優勢。
我跟林娟一樣都是很喜歡看電視,尤其電視的行銷與廣告,別人看廣告可能都會對廣告的產品很有興趣,可是,我們卻會很深入去思考每個廣告用什麼「創意」,來比別人更「創新」的部份,以及它到底可以「創造」什麼價值,而這些不同的「元素」是不是可以讓我帶回到工作上作為參考,有時候當我在工作上碰到很難解的疑難雜症的問題,最後得到解答的「創意」與「創新」作法,都是自於電視的,可能是廣告、也可能是影集,或是新聞的介紹,說真的從書上找到答案的比率反而是最少也是最低的,當然,我並不是說「書」是沒用的,只是在很深入專業之後或是進入更高領域的宏觀策略,如果真的要藉由「書」來解答,可以多唸一些非專業性質的書籍,就向前鎮子我很喜歡閱讀「孫子兵法、戰爭論、戰略論以及國富論」之類的書籍是一樣的。
要能讓自己不斷的「創新、創意、創造」,可能要先改變自己的習慣與特質,就像林娟昨天提到的,我也很習慣每次出差或旅遊都去嘗試不同的食物,去到處走走深入了解不同的感受,像我到大陸出差基本上都不看台灣電視,每天都跟當地同是吃飯,我幾乎很少跟台幹吃飯或聊天,而平常在台北總部上班時,我也喜歡走不同的路,去多點不同的嚐試,我想如果過於墨守成規,就不容易有「創新」的「創意」,當然很難「創造」出不同與有價值的東西。
要讓自己成為職場的長青樹嗎?「創新、創意、創造」這三創是很棒的競爭優勢,既不怕別人抄襲,也不用擔心後進者超越自己,反而可以讓自己在職場上越來越像個「寶」,人人都搶著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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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terprima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